家庭和睦,亲子关系融洽是每个人的梦想。父亲节即将到来,很多做父亲的将在这一天收获来自儿女的感恩,尽享天伦之乐,然而也有一些家庭,因为亲子关系之间的纠纷诉至法庭。亲子关系之争不同于普通纠纷,处理不好不仅双方矛盾激化,更对孩子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记者从中山市第一法院了解到了几个有关亲子关系的典型案例,办案法官建议父母应该对孩子有责任感,做好准备再要小孩,若是发生了类似的问题,应该尽量保护孩子,让孩子受到尽可能少的伤害。

女方拒绝亲子鉴定 法院:父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阿力与阿倩于2007年7月建立恋爱关系,2007年12月份双方举办婚宴后开始同居,2008年9月23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8年9月28日,阿倩生育一子阿豪,出生证载明阿豪的父亲为阿力。2011年6月30日,阿力与阿倩协议离婚,双方约定阿豪由阿倩抚养,无需阿力支付抚养费。

2015年6月5日,阿力到医院检验血型,检验报告显示其血型为B型Rh阳性。而该医院之前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阿倩的血型为O型Rh阳性,阿豪的血型为A型Rh阳性。阿力为此提起本案诉讼,主张其与阿豪不存在亲子关系,要阿倩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阿倩、阿豪确认检验报告和各自血型的真实性,但否认阿力与阿豪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阿力为此申请对其与阿豪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进行亲子鉴定,但阿倩、阿豪拒绝进行亲子鉴定,并拒绝出庭接受询问。

法院为此向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函征询,根据专家意见,从医学角度认为B型血和O型血父母生下来的孩子只能是B型和O型,血型在婴儿出生时即已形成,一般情况下终生不会改变,虽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血型是可以改变的,但是除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外,其他情况当病情好转或引起抗原性改变的原因消失后,还会回复到原来的血型。综合分析,如在血型检查期间,阿力、阿倩和阿豪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况,且不存在检验差错,从血型遗传关系而言,阿豪应不是阿力和阿倩的亲生儿子。虽然根据血型遗传学判断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几近百分之百,但目前最权威的检测方法还是亲子司法鉴定。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双方的陈述及检验报告,法院确认三人血型的真实性。结合三人的血型,在阿倩、阿豪未提交任何相反证据支持其主张,其本人拒绝到庭接受询问,且拒绝对阿力与阿豪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进行鉴定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推定阿力与阿豪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阿力与阿倩在登记结婚前已经自愿同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现有证据也不能证实阿倩明知阿力与阿豪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而故意隐瞒,在此情况下,不能认定系阿倩单方存在过错,故法院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遂判决原告阿力与被告阿豪不存在亲子关系,同时驳回原告阿力其他诉讼请求。

婚后精液质量差 认为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

2015年2月,阿蓉和阿柱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婚后购买的一栋房产归女方所有。离婚后,阿蓉多次催促阿柱配合办理上述房产过户。但阿柱一直不配合,阿蓉2016年将阿柱告上法庭,让阿柱配合其过户。

在案子审理过程中,阿柱向法院提起反诉。阿柱称,其与阿蓉2009年12月办理结婚手续,2013年2月有了女儿。阿蓉不断跟其吵架,多次要求离婚。阿柱答应和阿蓉离婚。女儿由阿蓉抚养,阿柱每个月给女儿1000元抚养费,并将双方名下的一套住房给阿蓉。

然而,离婚后,阿蓉有次说女儿不是他亲生的。阿柱便认为孩子可能不是自己的。阿柱向法院提交了一份2016年5月的精液检查证明,证明自己精子活力低下,生育能力差,孩子不是自己的。阿柱认为,阿蓉离婚时隐瞒了其女儿不是亲生的事实,所达成的女儿抚养费及财产协议无效。

阿蓉则认为,就算2016年阿柱的精子活力低,不代表其在2013年时也这样,且就算生育能力差,也有怀孕的可能。阿柱向法院申请和女儿做亲子鉴定,阿蓉坚决不肯。阿蓉说女儿有点精神焦虑,怕亲子鉴定会加重病情。经办案法官调解,双方同意阿柱去探望小孩。阿柱主动到法院撤诉。